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在厦门举行******
中新社厦门12月20日电 (记者 闫旭 杨伏山)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20日在厦门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向两岸企业家峰会理事会发贺信。
王沪宁指出,本届峰会以“建构产业合作新模式,打造绿色数字新经济”为主题,抓住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聚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等促进两岸合作,充分体现两岸同胞携手发展、融合发展的共同愿望,必将为两岸同胞交流合作注入新动力、开拓新空间、带来新收获。
王沪宁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两岸同胞共同的事业。希望两岸企业家做新时代新征程上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希望峰会双方理事会广泛团结两岸企业界、工商界,秉持民族大义,把握时代大势,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而持续奋斗。
峰会大陆方面理事长郭金龙和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副理事长陈瑞隆等出席年会,300多位两岸工商界人士参会。
刘兆玄自2021年9月接任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以来,首度来大陆参加年会活动。他表示,峰会一方面要继续坚定两岸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信念,努力推动既定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审时度势、改弦更张,为两岸的产业合作厘清未来大方向、擘画发展新蓝图。
郭金龙在年会开幕式上致辞时强调,大陆一直是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商岛外投资第一大目的地,这些已成为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坚实基础。他希望两岸企业家顺应大势、抢抓机遇,完善经济布局,拥抱内需市场,参与大陆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向绿色低碳、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在资金、技术、管理、标准、品牌、渠道等方面加强合作,汇聚起高质量发展合力。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助理朱立峰、台湾大学科技政策暨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长詹文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等,在年会上围绕数字化转型、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两岸企业合作等议题作主题演讲。
两岸企业家峰会成立于2013年,已成为两岸层级最高、最具权威的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跻身包括两岸两会协商、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海峡论坛在内的两岸最具影响力的四大交流合作平台。(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